- 桃園縣於2010年6月人口超過200萬人,準用直轄市有關組織及預算等規定。
依據內政部審查改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審查小組由內政部長擔任召集人,並派聘包括國土規劃、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政治、交通運輸、財政、經濟及文化等領域之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副首長擔任委員。本次審查將依據內政部審查改制計畫之審查要項,就「人口條件」、「政治條件」、「經濟條件」、「文化條件」、「都會區發展條件」、「其他有關條件」等6大面向進行審查,並以共識決提出審查結論,如委員無法達成一致共識時,則以多數意見為審查結論。
內政部補充,關於桃園縣改制計畫之審查結論,該部將於會後對外說明,至於審查委員名單及其學經歷等資料,也都會在審查會後於內政部網站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