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強表示,市府不需靠出售公有地賺錢,日後若非民眾需要或畸零地,傾向不再出售公有地。
劉錦和議員指出,日前財經小組委員會已做出決議,200坪以上公有地不得出售。市府財政局長李錦娥回應,當天財政局提案,財經小組委員建議加入附帶決議,市府會尊重議會決議,未來市有非公用財產將儘量朝活化為綠地與公園用途。
劉錦和議員強調,市府若把土地賣掉,以後要再買回,不只更貴,也不一定買得到。市長胡志強回應,2011年他就希望能少賣市有非公用土地,但當時財政局認為對市庫收入有幫助,他尊重財政局長做法。
胡志強說,前陣子有一件出售公有地的公文簽到市長室,他詢問蕭副市長可否不賣,蕭副市長表示,不賣就是違反議會決議。胡志強強調,會請財政局好好研究,未來希望除非民眾有需要,或屬於畸零地,出售公有土地前務必慎重,他也強調,市府不需靠出售公有土地籌措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