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案最高補(捐)助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限,但經專案簽報營建署核定者不在此限。
新竹市政府表示,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私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立案之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每案最高補(捐)助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限,但經專案簽報營建署核定者不在此限。經費用途項目包括印刷費、場地費、講師鐘點費、專家學者出席費、遠程交通費、撰稿費、材料費、膳食費等。
補助項目包含舉辦綠建築或建築文化創意相關展覽、評選、競圖、演講、座談會、宣導或推廣等活動,其內容如下:
1、國內外建築展覽。
2、建築獎評選活動。
3、建築競圖創作競賽。
4、建築專題演講。
5、建築座談會、研討會、論壇。
6、建築法規講習。
7、建築宣導或推廣活動。
詳細訊息「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綠建築及建築文化創意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已刊登在行政院公報網站上(網址為http://gazette.nat.gov.tw),歡迎民眾上網瀏覽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