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馬上進入實質計畫執行的階段,對花東永續發展定有助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馬上進入實質計畫執行的階段,對花東永續發展定有助益。
新聞摘要
  • 設置總額400億元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讓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有法源依據及基金預算。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備受花蓮、台東民眾關注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推動工作,近日再有新的進展,行政院完成核定花東地區發展的上位指導計畫─「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並指示中央各部會及花、東兩縣政府積極落實推動;經建會表示,俟花、東兩縣政府擬訂完成「綜合實施發展方案」,並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馬上進入實質計畫執行的階段,對花東永續發展定有助益。

為促進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立法院於2011年6月13日通過「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其中明訂行政院應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並由花、東二縣政府據以擬訂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另設置總額400億元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讓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有法源依據及基金預算。為積極推動落實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行政院除已於去年7月指示由經建會負責幕僚作業,會同相關機關積極推動辦理外,並於今年3月27日同意設置「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統籌協助行政院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之相關事宜。

經建會為了擬定策略計畫內容,自2012年3月起陸續邀集花蓮、台東縣政府及中央相關機關進行研商討論,並在花東地區舉辦5場邀請論壇,廣泛收集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在地民間團體、專家及學者的意見。針對經建會所擬訂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初稿),行政院花東小組接著在5月分赴花、東兩地召開3場大型公聽會,在召集人林政務委員政則主持下,與各地方民意充分交換意見,並獲熱烈反應,為策略計畫注入地方民意能量。經建會表示,策略計畫內容經依據3場公聽會意見修正完成後,該會立即於2012年6月15日提報行政院花東小組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隨後陳報行政院核定。

依據行政院核定的策略計畫內容,其中花、東民眾最闗切的交通方面,在鐵路與公共運輸部分,將推動花東鐵路快捷化及建構生活圈公共運輸網,亦明確訂出提高鐵路運能及公共運輸服務品質,並縮短台北至台東之鐵路行駛時間在3小時以內等目標;公路部分,針對蘇花公路及南迴公路等連外主要幹道,則確立在符合地景保護的原則下,加速提升其安全性及可靠性,以及道路災害預警與應變防災效能,以確保提供「安全回家的路」。

策略計畫對花東民眾也很關切的醫療問題,提出「推動醫療照護體系在地化」的目標,將發展急重症醫療照護服務、強化醫療後送服務、加強推動預防醫學觀念與強化社區照護、以及改善在地醫療院所的經營環境等。

此外,包括產業發展、人才培育、生態保育、及原住民的永續發展等領域,策略計畫亦提出具體明確的發展目標與策略。在經費來源部分,除400億元花東基金外,策略計畫亦明訂符合本計畫之計畫或措施,各機關應配合提供在花東地區補助辦理額度,以確保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所需經費,另可透過跨域加值的做法,引導民間資金投入花東地區建設。

經建會表示,花東發展條例的推動及執行,下一步重點是協助花、東兩縣政府,提出4年一期的「綜合實施發展方案」,待實施方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花東基金即可投入運作,協助花、東地區達成均富、樂活、永續的發展願景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