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評估該筆土地未來的漲價空間,以及短期內是否會再次移轉,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配偶相互贈與的土地,須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但土地增值稅可選擇贈與移轉時立即繳納,即「課徵土地增值稅」;或暫時不繳納待下次移轉予第三人時再繳納,由於公告現值通常每年調漲,累積的結果可能使漲價倍數增加,而必須適用較高的稅率。
而且「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是因為從原始取得土地至移轉當時這一段期間的漲價利益尚未真正實現,因此准予遞延課徵,但效果只是「暫時不課稅」,並非實質免稅,應事先評估該筆土地未來的漲價空間,以及短期內是否會再次移轉,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