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對於「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進行討論後,決定該計劃進行補正後,再召開專案小組討論。苗栗縣後龍鎮「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案,是苗栗縣政府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申請報編為工業區,申請開發面積334.83公頃,開發地點位於苗栗縣後龍鎮。
營建署表示,苗栗縣政府因考量該案地主多次至營建署陳情,故為與當地仕紳領袖及民眾進行協調與溝通作業,曾兩次函請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暫緩審議,並於99年5月13日補充與民眾溝通協調結果送營建署,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日前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討論。
營建署表示,就「本案由ㄧ級產業用地變更為二級產業用地之不可逆性是否符合永續發展之理念」、「本案無可避免使用農地重劃土地(特定農業區、高適宜稻米農作區)變更為工業區之理由」、「範圍內農地使用率之情形」、「廠商進駐意願及開發面積合理性」、「苗栗縣閒置工業區面積是否過高應優先加以利用」、「本案民意調查80%支持之合理性」、「開發效益僅就工業區開發後之產值,未計算農業損失、社會衝擊成本,做整體效益分析」、「徵收大規模私有土地之必要性」等等議題,地方陳情人士提出諸多疑問,且苗栗縣政府會中補充說明無法為專案小組接受,故經專案小組委員充分討論後,建議本案仍請苗栗縣政府就以上民眾及委員所提之疑問,具體正面答復及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供專案小組作為該案開發必要性、合理性及區位適宜性之判斷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