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評定之房屋單價表及地段率於2012年5月3日公告,並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稅務局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應重行評定,上次評定係自2009年7月1日施行至今將屆3年,是於2012年4月18日召開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
該局表示,經此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重行評定之房屋單價表及地段率,業於2012年5月3日公告,並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重行評定之房屋單價表其適用為新建、增建、改建房屋,不溯及已設立稅籍之房屋。民眾如想瞭解本次重行評定事項,可至稅務局網站房屋稅項下之房屋折舊率、標準單價及地段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