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建會請基隆市政府及內政部持續推動基隆環港區整體規劃暨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計畫,共創港市發展雙贏契機。
經建會表示,本案原經行政院於2010年1月核定,因配合港區任務調整納入毗鄰公有地,除原規劃興建之港務大樓外,並將搭配興建海運客貨中心,總樓地板面積約 121,045平方公尺。其中海運客貨中心部分為43,188平方公尺,合署辦公大樓部分則為53,077平方公尺,另有附屬商業空間21,971平方公尺,並規劃有聯合服務中心及入出境辦公室等,供相關公務執行人員辦公及休息之用。
經建會指出,本案興建之海運客貨運與港務合一之多目標使用大樓,原則予以支持並應加速實施。另鑑於基隆港為國家重要門戶,本案之規劃設計應以形塑地標式建築為目標,並為考量配合經貿自由化與經貿專區設置之可行性,建請交通部於半年內就「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案」及東西兩岸碼頭土地整合分析規劃,研提「基隆港區整體發展計畫」報核,以發揮整體土地使用效益,重塑港都發展契機及國家新門戶意象。
另請基隆市政府及內政部持續推動基隆環港區整體規劃暨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計畫,共創港市發展雙贏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