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市地政局發文要求房仲媒合大安區住宅時注意法規對土地使用的限制
台北市房仲公會接到台北市地政局發文後已轉知會員公司:台北市大安區國立師範大學周邊地區,刊登銷售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不得違反都市計畫法、建築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等相關規定。

台北市地政局要求北市房仲公會轉告會員公司,刊登大安區不動產廣告時,不得有違反法規限制的文字或圖片;地政局更強調,房仲應避免媒合有違反法規的不動產交易,以免造成消費者損失而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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