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民眾有房屋為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且尚未登記,可檢具房屋稅籍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寫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三重地政事務所建置「建築管理實施日期地圖系統」,只需輸入地址進行定位即可查詢該地址實施建築管理之日期(圖/三重地政事務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三重地政事務所建置「建築管理實施日期地圖系統」,只需輸入地址進行定位即可查詢該地址實施建築管理之日期(圖/三重地政事務所)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便利民眾查詢,三重地政事務所建置「建築管理實施日期地圖系統」,只需輸入地址進行定位即可查詢該地址實施建築管理之日期。
 
三重地政事務所許才仁主任表示,我國建物登記制度為任意登記制,但必須是合法建物才能登記,至於合法建物之認定與建築管理實施日期密切相關,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應提出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該建物之文件(如:房屋稅籍證明、航照圖等)。因該所轄區(三重區、蘆洲區)多為都市土地,且涵蓋不同之都市計畫,其建築管理實施日期亦有所不同,故以地圖方式呈現,方便民眾查閱。
 
許才仁主任進一步表示,倘民眾有房屋為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且尚未登記,可檢具房屋稅籍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寫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至轄區地政事務所繳納規費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登記完成後就能拿到建物權狀,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