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議員黃錫嘉、楊正中均不贊同台灣塔及大台中願景館這兩部分預算保留暫不審查,認為這些都是水湳經貿園區開發案內的建設計畫,且都是繼續性的預算,符合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性預算須訂定中長期計畫的原則,因此主張應整體探討,一次審查完畢,不應將各分項預算切割審查。但議員何敏誠則呼籲應遵照政黨協商的結果,因此議員黃錫嘉、楊正中的意見並未改變議會的決議。
根據議會正式決議內容,台中市區段徵收作業基金2011年度收入及支出部分均照案通過,惟「建國百年紀念台灣精神塔興建工程(即台灣塔)」28億7640萬元預算,以及「大台中城市規劃願景館興建工程」5億770萬元兩筆預算,保留至審查2011年度區段徵收作業基金審查同一計畫通過後,再併案執行。同時,議會也要求在下次審議相關預算前,市府須針對台灣塔部分辦理公聽會。
針對議會的決定,台中市長胡志強強調,他體會到自己肩膀上的責任,市府還是要繼續爭取,台灣塔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巴黎鐵塔到現在150年,已經代表、改變了巴黎,而台灣塔是世界一流專家評選出來的結果,他認為,市府必須爭取一般民眾、業界、學界、媒體對這個意見的支持,並且好好地執行,台灣塔一定會成為台中之光、也是台灣之光,請各界不要小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