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建設所提的捷運新莊縣菜寮站聯合開發案,基地面積為1460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5018.66平方公尺。規劃為地下5層、地上24層,地下3至5樓為停車空間、地下1至2層及地上1層為停車空間及捷運設施,2樓為集合住宅,3樓為停車空間,4至5樓為公益空間,6至24層為集合住宅。
該案在民國96年雖已獲核備通過,但因開發單位、規劃設計單位及社計整體變更,在民國99年3月所送的都審報告書,被專案小組認為,變更內容包含設計、面積、容積與原核准案差異過大,所以要求提送台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討論。
台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日前舉行第133次大會,認為該案對於提昇整體地區環境、促進地方更新、回饋北縣地方公益、建築設計提昇與呼應新北市的國際形象應以更佳方案提出,決議該案應提出整體環境與公共環境利益為考量的相關方案,再提專案小組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