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指出,申請補登記前,應先備齊證件:
1.建物所有權人攜權狀影本、身分證影本及私章,至新北市政府一樓查詢取得「使用執照存根聯」。
2.再到市政府五樓工務局25號櫃檯,申請辦理影印「竣工平面圖、位置配置圖」,約於一週後繳費領取,並檢查欲申請補登位置,「是否有陽台字樣」。
3.若有陽台字樣,則攜帶「使用執照存根聯、竣工平面圖及位置配置圖」及「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至地所填具「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辦理陽台補登。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進一步表示,同一使用執照的建物,如果中一戶已完成陽台補登記,其餘樓層(不包含地面及頂樓樓層)的同一垂直投影位置陽台補登記案,可依該陽台補登記資料逕行參辦,故請先查詢了解,以節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