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福建關係越來越好,買房條件與當地居民一樣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福建省省長黃小晶2010年5月宣布,福建省政府擬採取兩岸合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放寬台商投資領域等10項閩台合作先行先試政策措施。鼓勵台灣居民到福建省投資置業。包括允許台資房地產企業在土地競標、項目貸款等方面以及台灣居民購房與大陸方面同等待遇等等。

福建省省長黃小晶5月初率團台台灣進行「兩岸合作與發展論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黃小晶、台灣工業研究院董事長蔡清彥、台灣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廈門大學校長朱崇實和興業銀行董事長高建平都參加這場論壇,並發表相關言論。黃小晶宣布了新形勢下福建省擬采取10項先行先試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按照「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管理、共同經營、共同受益」的原則,把平潭綜合實驗區打造成為兩岸人民合作建設、先行先試、科學發展的共同家園。

其中,劃定特定區域由台灣投資者進行開發建設、自主管理。還有放寬台商投資領域。允許國家禁止類之外的台商投資項目,在海峽西岸經濟區落地,對在福建省的台商投資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古雷台灣產業園區的台資項目實行特審政策。

這些措施中還包括鼓勵台灣居民到福建省投資置業。包括允許台資房地產企業在土地競標、項目貸款等方面以及台灣居民購房與大陸方面同等待遇等等。

金融方面,支持優先批準台灣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閩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參股閩金融企業。旅游方面,爭取2010年經福建口岸赴台游客超過12萬人次;在福州、廈門市居住1年以上的大陸其他省(市)籍居民,可在福建辦證赴台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