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

台北市府暫不終止遠雄大巨蛋契約,遠雄大巨蛋案仍持續進行。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針對遠雄大巨蛋融資展延問題作出回應,暫不終止大巨蛋BOT案契約,但在2011年11月16日前未能與融資機構簽訂契約並送市府備查,將依約逕行終止契約,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強調,遠雄獲得融資決不成問題。

台北大巨蛋BOT案,台北市政府於2011年3月3日要求遠雄巨蛋事公司應於7月2 日前完成融資契約簽訂,但遠雄巨蛋公司依契約規定,請求爭議協調,經協調委員會於7月2 日一致決議,同意展延至11月16日。協調委員會認為,契約原規劃BOT廠商應完成融資契約簽訂的期限,即於建造執照取得期程之後,市政府堅持BOT廠商同時完成建造執照取得及融資契約簽訂的改善,似有失衡,又環評會於5月26日有條件通過後,始確定量體,融資銀行團需有合理的作業時間,故請市府同意,自提報都市設計審通過之日起(即2011年6月16日)再次給予申請人5個月之違約改善期限。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市政府尊重市議會於2011年6月決議本案不得展延融資契約簽訂期限逾7月2日的提案,但市府本於依法、依約行政的原則,既然協調委員會已作成同意展延的決議,仍須遵守契約規範,惟遠雄巨蛋公司若未能於11月16日前與融資機構簽訂契約並送市府備查,市府將依約逕行終止契約。

至於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7月1日提送20億元融資契約,其餘所需資金由該公司以自籌方式辦理,並由遠雄巨蛋公司的母公司進行連帶保證給予市府備查一事,經市府審定,該母公司出具的連帶履約保證書尚無法取代與融資機構簽訂之融資契約,台北市政府不同意備查。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在2011年7月21日的一場記者會中,強調遠雄大巨蛋的融資絕對沒有問題,遠雄本身還有中東及苗栗等海內外大型投資案要進行,但財務融資都不會是問題,遠雄已有規劃,如果台灣內部投資有需要,還可以從海外調度資金回台灣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