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奢侈稅上路,北市勞工局關心房仲業者退休準備金權益!

為因應奢侈稅上路,北市勞工局關心房仲業者退休準備金權益!

【MyGoNews林湘慈/台北報導】奢侈稅於6月1日上路,不僅影響房市,也對不動產經紀業造成衝擊。為免奢侈稅效應損害勞工退休金請領權益,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業鑫下令清查北市房仲業者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並進行輔導。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如事業單位僱用「94年7月1日前到職之員工」或「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以外之外國籍勞工」(即家庭幫傭、海洋漁撈、製造工作、營造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及家庭看護工作等以外之外國籍勞工),94年7月1日後,不論勞工選擇新制或舊制,這些員工均具有舊制年資,未來符合退休條件時,除參加新制年資退休金應向勞保局請領外,舊制年資部分雇主仍應依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提早規劃勞工退休生活,減輕雇主一次給付退休金之壓力。
 
事業單位如未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0條第1項規定「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月連續處罰」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