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都發局表示,配合該案辦理的都市計畫變更案,已於2011年4月15日送市都委會審議決議修正後通過,預計將於6月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都市計畫變更內容確認後將啟動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作業。
此外,為確立該案招商條件,台中市都發局指出,最近將把文化資產再利用規劃與原則提送文化資產審議會報告。未來基地依發展條件擬劃分為三種機能,包括古蹟活化區(第一種創意文化專用區)、複合商業區(第二種創意文化專用區)與社區再生區(第三種創意文化專用區)。其中,複合商業區(第二種創意文化專用區)於都市更新完成後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招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