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傳播局趙心屏局長表示,所謂的「日租套房」其實就是無照旅館,經交通部觀光局函示,屬於違法經營旅館業,可依法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營業(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趙局長強調,北市觀傳局主動上網搜尋日租套房網站,瀏覽網站內容是否有日租、hostel、入住及退房時間、線上訂房等字樣,一旦發現疑似違規,即函請業者限期說明,如經調查確有違規情事,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等規定裁處查察日租套房頻率近占全國35%,居全國第一,顯見北市對打擊違法的重視。
台北政府法規委員會葉慶元主委表示,鑒於經營日租套房業者大多利用網路平台刊登廣告以招攬生意,網路平台業者行銷違法且公共安全有疑慮的日租套房,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北市府業已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21條、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第36條規定,發函命6家違法樣態最嚴重的商業網站移除相關廣告,包括:1.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露天拍賣,3.台北日租網,4.同學會租屋網,5.台灣日租屋網,6.台北日租王。葉主委強調,未依限移除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以阻斷日租套房供給面的網路搜尋前端。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莫科長表示,日租套房的消防安全並不充足,一般旅館依據其樓層高度、營業面積、場所目的,都設有不同規格的消防設施,如自動灑水設備及火警自動警報器,並且一旦發生火災,也有旅館人員報警並引導逃生,但日租套房都付之闕如。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黃科長亦表示,日租套房出入份子複雜,屢經民眾反應容易淪為犯案或吸毒場所,故台北市警局業已將日租套房列入「清樓專案」的查察對象,以打擊不法,保障治安,未來也將配合市府進行相關的稽查行動。
台北市建管處亦表示,日租套房許多都是在住宅區違規作旅館使用,違反土地分區使用管制則以及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依法可處6萬至30萬之罰鍰。且日租套房之裝潢一般都未經過檢驗、認證,可能並未使用防火材質,逃生標示也不像旅館有經過檢驗,對於消費者的生命、財產保障顯有不周。建管處表示,日租套房如有違法裝修、設置夾層或違建,建管處也將依法處罰,並拆除相關之違規設備。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供客用之盥洗用品、毛巾、浴巾等用品依法都要有消毒、清潔或更換機制,但是日租套房可能規避相關的規範,故對於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權益也顯有疑慮。未來一旦查獲日租套房業者違反相關之營業衛生規範,也將依據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處罰。
台北市商業處表示,日租套房需辦商業登記,如有查獲業者未辦妥登記即行營業,商業處將限期30日辦妥登記;如仍拒不改善,其違法營業行為可處罰鍰。
稅捐稽徵處黃素津處長表示,一旦相關機關查獲違法經營日租套房之業者,該處將會將其營業用之房屋改課營業用之房屋稅,除追繳其逃漏之稅額外,並將依法處逃漏稅2倍以下之罰鍰(房屋稅法第16條)。黃處長表示,稅捐稽徵處並將通報國稅局追查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之逃漏稅行為,請國稅局依法查處。
趙心屏更進一步說明,該局也積極透過各項管道進行宣導,包括於各捷運站、各區公所及各旅遊服務中心等地張貼宣導海報,並於台北電台及警察廣播電台節目中加強宣導,呼籲民眾應慎選合法登記的住宿場所,勿入住日租套房,而民眾於選擇住宿場所前,亦可至「台北旅遊網」查詢北市合法的旅館名單,以確保住宿安全。
葉慶元主委及趙心屏局長再次呼籲,經由消防、建管、衛生、勞安等方面層層把關的合法旅館,才能提供安心、安全的住宿品質,切勿選擇無合法規範的日租套房入住,權益才有保障,並能真正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趙局長表示,業者如有合法之意願,觀光傳播局也將全力輔導其合法。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處理日租套房裁罰情形
裁處日期 | 業者名稱 | 裁罰金額 |
99年10月15日 | 台灣住宅管家物業管理企業社 | 20萬 |
99年11月10日 | 台灣天使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30萬 |
99年10月15日 | 哈台國際事業有限公司(EZ Stay) | 9萬 |
100年1月17日 | 昆仕得國際有限公司(Q-Stay) | 9萬 |
100年1月21日 | 來趣住企業社 (One 2 Stay) | 9萬 |
100年1月24日 | 中捷生活事業(股)公司(北投仲信商務會館) | 25萬 |
100年2月16日 | 台灣住宅管家物業管理企業社 | 20萬 |
100年2月18日 | 家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恩之家) | 9萬 |
100年3月4日 | 台北藝術日租套房 | 9萬 |
100年3月30日 | 中城有限公司 | 9萬 |
9家,共裁罰10件 | 149萬 |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