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不動產經紀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建立良好專業形象,進而成為優良業者,內政部在2010年多次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機關團體,研訂「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認證收費標準」及「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認證作業要點」等相關作業規範,計畫自2011年起統籌辦理優良不動產經紀業(包含仲介、代銷經紀業)認證作業,對符合一定資格與條件之業者授予認證證書及標章,供消費者選擇優良業者提供服務。
內政部表示,「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認證」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及營業處所實地審查(複審)等兩個階段,審查通過者將由內政部舉辦授證儀式公開表揚。內政部期望藉由「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認證」之推動,協助業者建立優質的不動產仲介或代銷經紀服務內涵與環境,塑造優良不動產經紀業服務新典範。對通過認證之業者而言,不僅擴大企業行銷宣傳機會,進而提升業者信譽與業務績效;對消費者而言,選擇通過政府嚴格認證之優良業者提供服務,交易將更為安全有保障。
內政部強調,認證制度的推動將共創不動產經紀業者與消費者雙贏局面,對於提升我國不動產經紀業整體形象與服務水準,及減少交易糾紛具有正面意義。
對於這項政策國內各大房仲業者多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藉由國家認可,促使消費者購屋能夠更有保障,不過,認證的維繫程度可更具體說明;台灣房屋副總謝萬雄表示,以前公會曾經辦過類似的認證,如今由政府統一規定審查標準,有一套依據可遵循,對於房仲業者來說其實是也是種督促自我的方法。
東森房屋行銷部副總黃淑苓則表示,其實審查標準愈嚴苛愈好,不過,審查是由什麼單位執行,是否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或是執行的公正性,以及審核的品質是否為業界認可,均是推動前必須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