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房租補貼年齡擬放寬至30歲

單身房租補貼年齡擬放寬至30歲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為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總統馬英九2010年12月22日指出,廣義的社會住宅「以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社會住宅為輔」;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國民黨中常會報告「社會住宅方案」時,首次提出新配套方案,放寬單身申請租金補貼年齡,由年滿40歲放寬至35歲或30歲。

依內政部的規劃,社會住宅2011年6月前完成需求調查評估,並在6月間提報行政院,2011年底前動工。江宜樺指出,若以每月每戶補貼3600元來計算,放寬至30歲將需增加16.2億元,放寬至35歲需增加5.4億元,最快2011年度開始辦理;不過這項規劃仍在評估中。

馬英九強調,廣義社會住宅包括租金補貼與興建住宅,應以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社會住宅為輔,若採取狹義的興建社會住宅,「應該不是最好的方法」。每月3600元的租金補貼,中南部很受歡迎,北市則幫助不大,北市居民希望政府興建社會住宅。

對於興建方式,馬英九表示,與建商合作利用公有地興建,一部分出售,一部分保留作為社會住宅,這樣政府可以不用出資興建,而「混合居住也是政府的理想」,這樣就不會有標籤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