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引導購屋者誤認而違法使用空間,容易涉及廣告不實。

【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佳鋐建設「台北好境」建案廣告將「機房」位置標示為居室空間一部分,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並處佳鋐公司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北好境」建案於「B2  2F-11F室內傢俱配置參考圖」將「機房」位置標示為居室使用空間的一部分,整體觀之,已足使消費者誤認該「機房」所在位置為居室空間一部分,可比照規劃使用;據佳鋐建設表示,該傢俱配置參考圖是建案銷售時,提供客戶裝潢建議及參考用。

據台北縣政府表示,該「台北好境」建案為集合住宅使用,其B2棟「機房」用途僅為集合住宅內的機電設備空間,並未另歸類其它使用類組;且依竣工圖面積計算表所示,該容積率已達法定上限,在無多餘容積之前提下,應無法將原核准未計入容積的「機房」申請變更為應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的居室使用,故如果一般消費者據廣告內容認知,並於購屋後依廣告揭示用途使用,便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風險。

公平會最後表示,該建案「B2  2F-11F室內傢俱配置參考圖」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其差異難為一般大眾所接受,而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