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打房】房貸額度縮減1100億元

【金管會打房】房貸額度縮減1100億元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金管會為避免銀行過度承作不動產貸款,2010年10月21日發布「銀行辦理結構型商品所收本金性質及會計處理之相關事項」新規定,銀行辦理結構型商品所收的本金,將不能計入存款,並給予金融機構1年緩衝期予以調整;根據新規定計算,銀行可承作不動產貸款的金額,將驟減逾1,152億元,金管會跟進央行的作法,加入打房行列。

部分銀行不動產貸款原本就已經逼近法定30%的滿水位,包括合庫、台新銀、遠東銀,而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承做住宅及企業建築融資,不能超過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發行額的30%。上述規定出爐之後,有銀行將因此超過30%的上限。

金管會官員證實,這個新規定之後,「的確有銀行將會因新規定而超限。」為降低新規定對銀行業的衝擊,金管會給予銀行1年的緩衝期。金管會表示,如果銀行相關法定比率不符合規定,可在發布日起1年內調整至法令規定。

銀行賣的結構型商品主要是雙元貨幣及組合性存款。依據金管會統計,銀行賣出的結構型商品餘額達3,840億元。把這個結構債的3,840億元列為存款,銀行可承作不動產放款的額度為這些金額30%,也就是1,152億元;一旦從存款中剔除,銀行將驟減1,152億元房貸放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