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朱立倫提出「社會住宅」政策與短中長期具體配套措施,短期租賃空屋、餘屋提供社會弱勢或年輕人使用,中期則是透過自治條例立法程序,限定都市更新提撥一定比例作為社會住宅,長期則是鎖定捷運路網新增站區附近的新建案,也必須撥出一定比例做為社會住宅。
朱立倫政策強調,有效運用市場空屋、餘屋,是立即可行的方法,「公辦都更」則是緩不濟急。面對民間對「社會住宅」的殷切期待,朱立倫進一步提出「社會住宅方案」,而且包含短中長程具體實施步驟。
他強調,在短期方面,未來市府將與民間團體共組「社會住宅管理委員會」或「營運基金會」,管委會的定位是「非營利、兼具公權力與民間合作性質的機構」,因為新北市有許多位於交通便捷,且符合相關屋齡、坪數的空屋、餘屋,可優先作為社會住宅出租之用。
中期要與議會合作,透過自治條例限定在都市更新案或重劃區案,設定一定比例作為社會住宅,他強調,新北市幅原廣大,社會住宅不應過度集中在特定地點,應該在新莊、板橋、三重等人口稠密地區,提供多元化的社會住宅,才能提供市民更多元的選擇。
長期方案則是在「三環三線」捷運路網完成後的10個轉運點,甚至新增的80多個捷運站,都將是創造適宜居住的住宅空間,未來他也將透過自治條例,設定車站周邊新開發建案也都必須撥出一定比例房舍,提供出來做為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