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方式惹來爭議,認為北市府偏袒建商一方,北市府表示,無論是採何種方式都不會有很難參與分配情形,都要取得住戶同意書,部份房地產市場人士認為,目前採權利變換方式進行都更被視為較公平,也亦受到住戶認同。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更新方式包含兩種,一為「協議合建」,一為「權利變換」,前者是由實施者與各所有權人就更新後可分配房地面積比例自行協議決定,後者實施者委託3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之,作為所有權可分配房地依據,並無所謂很難參與分配之情形。
無論以何種方式實施,實施者須取得住戶同意參與都市更新同意書達法定門檻,始得擬具都市更新事業案向市府申請實施都市更新。北市府在核定實施者(建商)所提計畫之前,均會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會以公平公正公開過程審議通過後,始會核准建商進行更新重建工作。
都更成為議題之後,各路人馬都想辦法參與推動,尤其是建商更積極投入,不過目前已出現一種以「權利變換」方式,由資產管理公司型態者協助住戶辦理都更,從整合住戶簽同意書、找3家估價公司估價、找營造廠等程序都幫忙整合住戶意見,從中只賺取手續費;因為採權利變換,經由估價後可知每戶都更前後的坪數差異,一切都是公開、公平進行,不致有私下利益交換現象,找營造廠也是由知名品牌過濾,過程中就是不要有暗盤交易產生,這樣住戶才能獲取最大利益,參與意願也高。
不過,建商還是認為有時走都更路線的時間太久,住戶間的利益很難協調,有時會由都更轉向為合建,以縮短時間,也獲得不少住戶認同而同意改為合建,合建就要視雙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