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房屋移轉(如買賣、贈與、承典、交換及分割等),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一般房屋移轉(如買賣、贈與、承典、交換及分割等),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則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若有漏報或短報情事,經稅務機關查得或經人檢舉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至3倍之罰鍰。
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為守護自身荷包,應注意掌握契稅申報期限,以免因一時疏忽延誤申報時效而受罰。
財稅局舉例說明,張太太贈與其子女乙棟房屋(該屋評定標準價格為500,000元,於2022年6月1日訂立房屋贈與契約,依規定應於2022年6月30日前申報,而張太太與其子女卻拖延至2022年8月1日才到地方稅捐機關申報契稅。因此,除須繳納贈與契稅30,000元外,須另外加徵遲延申報所生之怠報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