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長期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國有不動產興辦各項公共建設,近5年平均每年協助撥用國有土地逾1萬筆、面積近1,300公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長期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國有不動產興辦各項公共建設,近5年平均每年協助撥用國有土地逾1萬筆、面積近1,300公頃,其取償方式係依行政院訂頒「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規定辦理,以2021年為例,中央及地方機關撥用之國有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價值均超過新台幣400億元,其中逾9成為無償撥用。例如該署協助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撥用1.7公頃國有土地,將新建住宿式長照機構,落成後可為當地民眾提供完善服務;及協助各級政府撥用約25公頃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近期桃園市「蘆竹二號」、「台中北屯好宅」等社會住宅陸續完工,可供民眾入住。
為撥用相關作業規範與時俱進,以利實務執行,國產署不斷檢討、精進,於2022年6月22日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作業注意事項」。該注意事項係國產署配合財政部訂頒「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於75年訂定,前後歷經7次修正;內容主要規範國產署暨所屬分署、辦事處受理機關申撥國有不動產,辦理審查,及協助申撥機關完成撥用手續之相關作業。
國產署表示,未來將持續檢討各項撥用法規,使機關撥用國有不動產之作業更簡便順暢,加速國家各項建設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