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給錢?給地?想法不同,稅法不同,結論不同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人不理財,財不理人!投資廣告天天播放,現代人除了要會理財之外,更重要的是節稅。所以,更棒的組合是:人不理財,財不理人,稅稅平安。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指出,長輩事業有成,經過多年努力,身邊累積了不少財富,年歲已大,所以希望將身邊的資產,逐年的贈與給子女,小心,想法不同,做法不同,稅額也不用。老爸想在新北郊區買一筆2000萬元農地,一來可以頤養天年,二來可以務農健身,但是心想自己年紀已老,應該直接自己出資,買兒子的名字,避免未來繼承時造成困擾,而且聽說買農地免贈與稅,所以心動不已。但是,同樣的想法,不同的稅法卻天壤之別。
假設直接由老爸出資購買該農地,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三、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老爸出資額20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1756萬元,以贈與稅法10%計算,老爸必須繳納175.6萬元的贈與稅,兒子才能取得該農地,老爸很不服氣的說太貴了!
我們建議另外一種情形,就是由老爸先出資取得該農地,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確認適合當自己農夫後,再將該筆農地贈與登記給兒子,只要能取得該筆農地的農用證明,不但不用增值稅,連贈與稅都是不課徵,何樂而不為?老爸爸聽了我們的建議後,快樂成交,歡喜簽約。
您是否也嚮往農村生活?您是否也是高資產的人士?法規不同,效果不同,稅率當然也不同。您是各行業的專家,我們是土地稅法的行家,置產前可以找專業的地政士聊聊,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