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其邁市長表示,推動居住正義要有多元配套的政策工具,所以市府經過討論之後,提出「住:全力興建社會住宅」、「租:擴大青年租金補貼」、「買:市民首購低利貸款」、「課:課徵囤房稅」四個管道的政策同時推動。
陳其邁表示,推動產業轉型和落實居住正義,這兩項工作市府都責無旁貸!首先,市府已和國家住都中心合作推動1萬戶社會住宅,並已陸續動土興建,預計3~4年後即可完工營運;其次市府將運用囤房稅增加之稅收,用於擴大青年租金補貼,減輕初入社會及育兒家庭的租屋負擔;再則對於有購屋計畫的青年朋友,市府請高雄銀行提供貸款期間最長40年、利率最低1.31%起的房屋首購低利貸款;最後,市府已預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十三條」(即「囤房稅」機制),針對本市非自住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都市發展局吳文彥局長分析,高雄市幅員廣闊,家住郊區的年輕人到市區工作,往往需要就近在市區租屋,但現行內政部每年開辦的租金補貼,補貼資格限同戶籍親屬無自有住宅,如與持有住宅的父母同戶但在外租屋者即不符合規定;另外,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額為最低生活費2.5倍(33,353元),因條件較為嚴格,估計本市有租屋需求的青年族群約僅有30%受惠。
因此,市府決定擴大放寬申請租金補貼的資格條件,只要設籍高雄市的青年家庭,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額,由最低生活費的2.5倍提高到3倍(40,023元)、且只要申請人、配偶與戶內小孩在高雄市無自有住宅並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例如老家在甲仙區但因工作租屋在三民區,雖與父母同戶也能提出申請;預計放寬後可擴大照顧約10,000戶。
吳文彥表示,擴大青年租金補貼,補貼金額分成單身、已婚家庭及育兒家庭3個級距,每月分別補貼2,000、3,200及3,400元,預計補貼12期;受理審核會秉持青年優先、市民優先及弱勢優先三大原則,給予青年及育有子女家庭的評分比重,以鼓勵青年結婚育兒及外縣市青年移居高雄,為高雄增加人口。所需經費俟「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併同內政部租金補貼申請時間實施,相關要點亦將於實施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