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價稅課徵係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另買賣契約書中所約定地價稅由誰負擔,或是按持有月份比例計算,這些都是屬於買賣雙方私權行為,無法要求稅務局據以變更納稅義務人,及按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期間長短,分開計算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注意,為免日後爭議,買賣房屋時,最好在契約書中,即計算出雙方持有時間比例,並由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負責預收另一方應繳的地價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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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