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社宅政策已有穩健之財務規劃及評估 有效降低債務增加風險
內政部強調,目前中央及地方興辦社宅皆已考量財政負擔量能,規劃以融資方式籌措所需資金,藉由未來50至60年營運期租金收入挹注興辦事業計畫,並編製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提報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方能辦理融資。
面對各社宅主辦機關興辦前期資金需求,內政部更已報請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一次修正計畫,初期推動所需經費將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及融資協助,中央配合營運期補助非自償性經費搭配租金收入協助地方政府清償欠款,藉由拉長補助年期避免中央住宅基金及國庫撥補短期間負擔過重,運用財務彈性調整機制降低中央財政負擔,並透過各項社宅管理機制之強化,維持社宅照顧效益及機能,讓社宅政策推動在實務上、財務上長期穩健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