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減免地價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內可以免徵地價稅,但如果該地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則屬建築基地的一部分,不能免徵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此類土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該局申請減免地價稅,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減免,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減免,如適用原因及事實未變動,可繼續適用,不必每年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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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