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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起來!受疫情影響,如何減輕房屋稅負?
新聞摘要
  • 筆記起來!受疫情影響,如何減輕房屋稅負?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如有停業、關閉部分營業樓層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者,於停業、關閉部分營業樓層期間,得向該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2021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31日,如個人或營利事業之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於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無法繳納者,房屋稅繳納期間得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並於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核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報並繳納稅款。
 
此外,個人或營利事業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得於房屋稅繳納期間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