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民眾,請於5月31日前預留存款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響應環保,該處已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倘民眾仍有需求,可透過以下方式索取:
一、臨櫃申請: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委託案件則為雙方身分證、印章及授權書),至該處所屬12個分處全功能櫃台申請。
二、申請具電子簽章效力之繳納證明: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辦。
三、以電子方式(E-mail)傳送(僅須申請一次,該處每年主動寄發電子檔,惟須於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1.至該處官網/稅務服務/線上申辦,填妥資料欄位並上傳應備證件申請即可。
2.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台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