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規劃三部曲—最後篇章「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
苗栗縣府持續推動國土功能分區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作業範圍包括全縣18鄉鎮市,苗栗縣海域管轄範圍也將納入規劃範圍。目前非都市土地係按現況劃設為11種使用分區及19種使用地,後續將依據自然環境條件、糧食自給率目標及城鄉發展願景等,並依苗栗縣國土計畫之國土功能分區示意圖為基礎,進行國土功能分區之調整,參酌各類劃設條件參考指標,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界線,配合台灣通用電子地圖及完成重測之地籍圖,並符合規劃原意之界線微調,將全縣土地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功能分區,以計畫引導土地使用,最終產出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圖,並依國土計畫法所訂時程公告實施。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全國土地空間規劃體系,將邁入國土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