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夫妻贈與,一生一次,各用一次自用土地增值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善用夫妻贈與,一生一次,各用一次自用土地增值稅
新聞摘要
  • 善用夫妻贈與,一生一次,各用一次自用土地增值稅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不動產買賣是人生大事,當夫妻置產時,先生為了給太太保障,往往選擇將產權登記在太太名下,因為“安太座“,比“安太歲“重要,才能使家中永保安康。
 
但是,土地稅法中相關的優惠稅率,並不是無限暢飲,可以一辦再辦,例如自用住宅優惠土地增值稅,自用稅率只有10%,一般稅率要20%~40%,因為優惠,所以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有一生一次的規定,即使是太座也是一生一次,適當的夫妻贈與是安太座的下一章,節稅的好撇步。
 
鄭文在分享案例指出,小陳是中小企業主,在男主外,女主內的年代,男人在外面做生意有債務上的風險,所以多年來買的3戶房屋都登記在太太名下,一來避免生意風險,資產被查封,二來安太座,永保安康。後來公司需要擴廠,將其中二戶房屋先後出賣變現,因為都沒有出租、營業,所以土地增值稅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規定,省了一筆可觀的稅費。
 
詎料,辦理第二戶時因為太座的一生一世次已經用過自用增值稅而卡關,幸好,小陳的一生一次還沒有用過,還可以適用一次。但是,房屋還在太太名下該怎麼辦?這時只要將太太名下的房屋贈與到先生名下,再由先生登記給買方即可。
 
因為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之2,夫妻贈與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另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夫妻贈與是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夫妻贈與即不課徵增值稅,也不課徵贈與稅,只有繳納契稅,就可以達到土地增值稅節稅的效果。
 
相關的夫妻贈與也常發生在離婚登記上,當雙方不能白頭偕老時,先將不動產完成夫妻贈與登記,再去辦理離婚登記,可以避免一大筆土地增值稅的繳納,以及房地合一稅的困擾 ,讓原本的舊制不會變成新制,也是常用的節稅方式。
 
透過不動產夫妻之間的贈與登記,平時可以達到“安太座“的效果,過戶時又可以達成安太「稅」的成效,真是一舉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