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市有地承租戶權益 中市府將發放「豐洲園區二期」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
經發局表示,為避免影響該契約承租戶權益,市府已依「台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台中市辦理徵收土地農林作物、水產養殖物、畜禽類補償遷移費查估基準」、「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徵收營業損失補償基準」等相關規定,於106年先行辦理市有地上物查估作業。
經發局說明,清明連假後將寄送市有地範圍的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明細表,經所有權人及承租戶確認無誤後,將陸續發放補償費及救濟金。若對明細表內容有疑義,可於一定期間內向經發局提出,將有專人服務;如認為查估結果有異議,也可提出複估申請,經發局將依規辦理複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