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市有地承租戶權益 中市府將發放「豐洲園區二期」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圖/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保障市有地承租戶權益 中市府將發放「豐洲園區二期」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圖/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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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市有地承租戶權益 中市府將發放「豐洲園區二期」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神岡區豐洲園區二期為台中市政府依據產業創新條例報編開發的產業園區,開發面積約55.86公頃,屬公有土地,2020年1月21日公告核定設置。經發局指出,市有地原承租戶因配合設置台中花博臨時停車場,已先行終止租約,市府除依規辦理地上物補償外,也將比照豐洲園區一期發放土地整修費特別救濟金,符合特定條件,每公頃最高能領取200萬元。
 
經發局表示,為避免影響該契約承租戶權益,市府已依「台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台中市辦理徵收土地農林作物、水產養殖物、畜禽類補償遷移費查估基準」、「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徵收營業損失補償基準」等相關規定,於106年先行辦理市有地上物查估作業。
 
經發局說明,清明連假後將寄送市有地範圍的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明細表,經所有權人及承租戶確認無誤後,將陸續發放補償費及救濟金。若對明細表內容有疑義,可於一定期間內向經發局提出,將有專人服務;如認為查估結果有異議,也可提出複估申請,經發局將依規辦理複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