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防範都市計畫工業區變相作住宅使用,持續請地方政府加強裁處並積極辦理輔導轉型
為有效防範都市計畫工業區變相作住宅使用,透過訂定「地方政府執行防範都市計畫工業區變相作住宅使用情形督導查核計畫」,以督導地方政府建立防堵範機制,並請各地方政府加強申請案件之審查,短期內透過都計、建管、銷售、使用四階段訂定防弊措施,近幾年其防範變相使用確有防堵之成效。
建立防範變相使用較具有效之防堵機制,善盡告知責任
近幾年來除透過督導計畫外,內政部營建署於2016年已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涉及易變相使用之「一般商業設施」容許使用項目予以刪除,而各地方政府於受理工業區申請案件如勾稽出以自用住宅稅率核課之疑似變相作住宅使用案件,應主動通知住戶善盡告知責任,如有違反土地使用管制,得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予以裁處之宣導,以避免不知情民眾購屋造成後續之糾紛案件產生。
透過都市計畫檢討程序,協助轉型輔導
後續將賡續協助地方政府就疑似變相使用案件輔導轉型建立機制,並適時滾動檢討,兼顧活化土地使用及有效管理,同時也考量各案輔導轉型基地條件不盡相同,宜審視其週邊發展現況,透過都市計畫檢討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