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屏東縣恆春鎮之「變更恆春都市計畫(配合恆春地方文化中心興建)案」
恆春地方文化中心興建範圍包含恆中新村及本案變更範圍(機關用地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因毗鄰東門城牆,在建築設計上結合城牆紋理併同規劃,打造現代與歷史共存之建物風貌,形塑恆春風土及民謠文化表演空間。
本次變更面積約0.29公頃,土地產權皆屬公有,現況尚未開闢。透過本次都市計畫變更為機關用地,將規劃興建地上二層、地下一層之建築物,作為演藝廳及停車場使用。未來結合周邊社福館、公教會館及東城門廣場,不僅能有效活化閒置公有土地,同時亦能成為恆春在地一大觀光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