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北市以法令、機制、計畫多元面向,打造全方位的都市更新!
(一)都更法規修法完竣,法制工具更完備
自2018年底都更條例三讀通過後,本處隨即成立修法小組,召開數百場會議,並積極與專業團體、學界及業界溝通,陸續完成「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台北市政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等法令與行政配套共計43項,並於2020年11月19日完成全數修法工作,從法制面通盤精進都市更新推動。
(二)公辦都更2.0,自助人助共創雙贏
台北市府自2016年推動公辦都更以來累積豐富成果,使市民對於公辦都更十分期待,為有效結合民間資源推動公私協力,台北市府於2020年8月29日公告「公辦都更2.0專案試辦計畫」,針對不具市場性案件、推動困難案件並排除已有民間建商整合之案件,只要位於公告劃定更新地區、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之基地,經所有權人參與公辦都更意願經二階段確認達90%以上,即啟動公辦都更;透過「自助人助」精神,積極改善老舊社區改建。公告至今半年內,已有「士林區松柏大廈」、「南港產專區中視新都會社區」等案件成功申請,本處將持續積極協助辦理先期評估。
(三)地區更新計畫,發展願景能成真
考量本市長期發展願景,配合2019年1月30日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中對於都市更新計畫內容與程序之重要角色定位,因應近期台北市府辦理各區都市計畫通檢之際,於檢討劃定更新地區之同時,訂定都市更新計畫。目前已於大同-3(迪化街二段周邊)、大同-4(蘭州斯文里整宅周邊)、中正-2(捷運LG03站暨南機場整宅周邊)、信義-7(捷運廣慈/奉天宮站周邊)及士林捷運Y24站周邊更新地區等範圍優先推動更新計畫,並積極於地方辦理更新計畫公展說明會,透過訂定都市更新計畫強化與整備地區公共機能與環境、引導地區產業能量凝聚,指導建構優良宜居家園。
配合城市永續發展,台北市府都市再生政策將持續革新精進,因地制宜健全既有法令機制,努力提供市民友善的居住環境,此外,結合地區更新計畫推動,打造環境與民共善共好、打開永續生活的想像,一同感受這座城市的美好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