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修法提高包租代管房東誘因,已報行政院審查
一、出租期間所獲租金得減徵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1萬元提高為1萬5,000元。
二、增列住宅所有權人所簽訂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查核之依據。
內政部強調,「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擴大對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優惠,希望藉此鼓勵房東們加入租屋協助行列,透過公、私部門齊心努力,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有更多元的居住選擇,落實政府照顧青年及弱勢安居的目標。修正草案目前已陳報行政院,俟審查通過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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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