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動租賃專法5箭,保障市場交易秩序
【主動輔導業者,加強查緝非法】
地政局表示自2020年6月27日起,從事租賃住宅包租代管業務必需經過許可並取得登記證才可營業,既有業者及從業人員已經不適用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因此未取得登記證業者若仍從事相關工作,最高將裁罰20萬元。經過該局與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合作主動輔導,到6月底止新北市取得登記證的合法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共計85家,無經營意願已廢止許可計40家,並且將所有業者名單公布於網站。地政局呼籲如果有包租代管服務需求的民眾,務必事先透過網站查詢合法業者,若經查證非法業者有從事包租代管違規行為,將予以裁罰,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落實源頭管理,要求契約備查】
考慮一般消費者對於繁雜的契約內容不易了解,該局除持續宣導簽約一定要使用符合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對於委託業者包租代管者,則採取「源頭管制,契約備查」的積極作為,要求所有業者辦理登記時,提供「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住宅包租契約」、「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先行檢查有無符合內政部規範,未符合者須限期改正,以保障交易安全。
【建立申訴管道,登記程序簡化】
地政局補充,倘房東房客因租屋問題,或是與租賃服務業者產生糾紛,也有提供消費糾紛申訴管道,藉由公會或消保官的專業協助,避免進入冗長的法律訴訟,保護雙方權利。至於在簡政服務方面,該局提供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預先收件及主動通知異動服務,提醒業者完成異動登記與否,以減少往返奔波。更多契約範本及租賃條例相關資訊,可以在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租賃住宅服務業專區查詢,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