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辦理情形
內政部後續審查方式
為使後續審議作業周延完善,針對全國性共通性處理原則,內政部營建署分別於4月至6月間召開數場機關研商會議、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與大會,建立通案性審查原則,並召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研商會議,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通案性原則辦理計畫草案修正。
內政部審議基隆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國土計畫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考量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規劃應以區域角度進行檢視及討論,按「區域別」或「鄰近縣市」予以分批審議,第一批包含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等3直轄市、縣(市),已在2020年6月29日召開該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相關會議資訊都在內政部營建署網頁(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揭露,如有參與相關審議會議之民眾,並可以至「內政部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