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絕從天而來的危險,具潛在危險建物外牆,限期改善及申報納管
為維護外牆安全,由民眾或里辦公室、里幹事巡查通報建管處,且經勘檢建築師評定為D、E等級具有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限期1個月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依建築法處6至30萬元罰鍰;但對自行修繕完成,則得以實支實付方式,補助「吊車費」及「外牆飾面施作費」兩項,每棟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整。
自2015年至今,列管判定屬D、E級建築物外牆剝落案件,計1,130件,已改善案件數1,070件,完成率達94.7%,同時間核發324件修繕補助,補助金額達新台幣12,240,432萬元整。
經建管處統計,針對轄內已逾改善期限之26件尚未完成修繕建築物,基於維護公共安全,近期將依建築法之相關規定處以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連續處罰至改善完成;且同時要求依外牆申報辦法規定,自評定通知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
台北市建管處處長張明森強調,建管處為提供外牆修繕相關訊息服務,民眾可至建築管理工程處官網(網站路徑: http://dba.gov.taipei)之宣導專區-建物外牆安全-修繕專區查詢,或洽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櫃台,聯絡電話:2725-8412#8412外牆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