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租金補貼不斷精進,看得到也吃得到
設籍限制減少,補貼對象擴大
內政部表示,往年的租金補貼要求申請者必須在所在縣市設戶籍,造成外地青年與部分租屋家庭無法申請。2019年起開放部分名額給外地來的就業人口,2020年將更進一步放寬設籍限制,只要有「租屋事實」,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地均可受政府幫助,讓跨縣市通勤的租屋族,例如戶籍在台南、上班在台北、租屋在新北,也可以有申請資格。
2020年的另一個改變是擴大補貼對象。以往的租金補貼主要照顧中低收入的弱勢家庭,但有些上班族薪水不高,在都會區租屋卻無法獲得任何補助。2020年的租金補貼將所得上限從最低生活費1.5倍提升至2.5倍,以新北市為例,將從每人每月2萬3,250元放寬到3萬8,750元,讓一般上班族,不論是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同時也不至補貼到收入較高的族群。
補貼金額再細分,預計明年實施
為了讓補貼資源更有效利用,內政部營建署於2018年已規劃「可負擔計算基準」,依據家庭的社經情況及居住地的租金水準等因素加以分級,給予不同額度的補貼。這項調整雖可協助所得低、人口多的家庭獲得較多補貼,但也會使部分單身家庭補貼金額減少,因此造成地方政府擔心而未能支持。對此內政部表示,將持續溝通並評估適當的實施時機,預計在一年內讓新舊制度能夠順暢銜接。
內政部補充,租金補貼制度每年持續精進,為租屋家庭爭取更多補助預算,核心目標就是要讓租屋族減輕負擔、讓申請變容易、讓更多民眾受惠。部分評論者對本部政策規劃所稱政治算計之考量,實屬惡意中傷,無助居住正義之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