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股垃圾山首件停車場及附屬設施申請案審議通過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本次通過審議廠家申請面積共計5,085平方公尺,主要規劃停放車輛、辦公廳舍及車輛維修空間,申請人於上月24日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後,市府工務局、水利局、城鄉局、地政局、環保局及農業局等單位共同積極協助指導,並於4月21日審議通過。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配合「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交通局負責輔導列管244家廠家,除協助業者或私地主媒合土地所有權人外,同時也提供興辦事業計畫撰寫的範本及諮詢,讓各業者清楚後續申請程序、期程及規劃內容,協助輔導達成合法使用目標。交通局除虛心檢討改善審查作業程序與時程外,並再次呼籲計畫區域內交通用地的有意願廠家請儘速於5月31日前提送興辦事業計畫,以免錯過核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