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注意 財產繼承快辦好,權益保障免煩惱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林泳玲表示,祖產是先人辛勤奮鬥而來的成果,依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繼承權,再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若不動產經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繼承人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避免遭到標售,提醒民眾應儘速申辦繼承登記。如因故不能由全體繼承人會同辦理,也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
林泳玲主任又貼心表示,考量一般民眾可能不瞭解申辦流程及檢附文件,該所將提供遺產繼承便利包置於服務中心,以及板橋、土城戶政事務所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有需求的民眾可洽該機關免費索取;又民眾如考量新冠肺炎疫情情形,亦可透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業務專區>登記>登記案件流程及應備文件查詢>繼承」查詢相關流程,或直接至該所網站「業務專區>下載專區>表格文件下載」選擇「登記類」後下載相關表單,以減少出入公共場合機會。若還有申辦繼承登記相關疑問也歡迎來電詢問,將由專人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