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自2月6日起公開展覽30天(圖: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淡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自2月6日起公開展覽30天(圖: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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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自2月6日起公開展覽30天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淡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新北市政府於2020年2月6日起辦理公開展覽,並分別於2020年2月19日、2020年2月21日上午10時舉辦地方說明會。
 
早期都市計畫書大多未規定公共設施用地之取得方式,導致公共設施保留地必須透過一般徵收方式取得,囿於政府資金籌措困難,部分公共設施保留地長達3、40年未取得,故新北市政府依據內政部2013年11月29日訂頒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自2018年12月迄今,已經完成三重、新店、三峽、石門、澳底、坪林水源、土城、板橋、新莊及鶯歌等10處都市計畫區公開展覽。
 
緣此,淡水都市計畫接續於2020年2月6日起公開展覽30天,民眾可於城鄉發展局網站「都市計畫公告」項目下,查閱公開展覽之計畫書圖,並分別於2020年2月19日上午10時整於淡水區公所9樓大禮堂、2020年2月21日上午10時整於淡海市民活動中心4樓演藝廳舉辦說明會。另外,新北市政府將於公開展覽期間,於2020年2月19日、2月21日下午2時至5時,於淡水區公所7樓閱圖室安排駐點服務,提供民眾雙向諮詢及表達意見之平台。
 
透過本次公共設施通盤檢討,淡水都市計畫區共提列解編19.40公頃公保地,其中共有18.76公頃公保地,初步規劃方案採跨區整體開發(市地重劃)方式,分回55%可建築土地給原土地所有權人,並利用公設負擔地區所需開放性公共設施用地(例如公園、兒童遊樂場、廣場等),預計將可實質取得6.66公頃公共設施用地,期望能透過本次通盤檢討,解決長年以來公共設施保留地禁限建之問題,共創私有土地地主與地區發展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