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民好消息!陽台補登主動通知最放心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陳素霞主任表示,為完整揭露房屋資訊並落實房屋實際面積與登記資料一致,自2018年2月起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陽台補登案時,同時會主動寄送公文提醒同一使用執照尚未辦理的建物所有權人,可申辦陽台補登。另依新北市現行便民服務措施,經地所通知之所有權人無須再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資料,只要持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和建物所有權狀等,到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並繳費申辦即可,節省民眾向建管單位申請相關資料之時間與金錢,真是一大便利。
陳素霞主任進一步指出,早期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陽台,因登記制度規定而未能辦理登記,然因法令修訂,陸續有所有權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倘日後若遇到都市更新或轉售需求時,陽台補登亦可增加建物登記面積,進而提升建物價值;惟建物登記非屬強制規定,係由建物所有權人自行主張,請收到公文通知的民眾多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