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臉辨識E拍即合,協助守護您的不動產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移轉、抵押權設定、權狀補發等登記案件時,除了檢附印鑑證明外,也可以選擇親自到場讓地所人員核對身分並確認辦理意願。為了使地政人員得以更客觀且有效率的方式來確認當事人身分,新北市率先利用人臉辨識系統輔助核對身分作業,讓冒辦及詐騙事件無所遁形。
地政事務所在核對身分前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規定,先告知當事人使用目的及影像檔案保存方式,並經過其書面同意後,才以攝像鏡頭拍攝當事人影像利用系統與當事人之身分證照片進行現場比對,且系統是架設在地政事務所內網,屬於封閉式網路,並以加密儲存方式保存資料,民眾無須擔心個人資料外洩。
板橋地政事務所試辦至今,經該所宣導影片推播及服務人員說明後,民眾對於此項創新措施多表認同、配合度亦高,試辦期間內核對身分之當事人同意系統拍攝比對建置人像檔案者已達193件,同意建置比例達96.5%;另外,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運用該系統輔助核對當事人身分,更確實有效提升傳統以人工肉眼方式核對身分之效率,平均每件約節省3分鐘查證核對時間。
新北市政府表示,我們知道每筆不動產都是民眾辛苦打拼的成果,為了守護您最重要的財產,新北市地政機關將持續運用新科技技術及方法,來精進申辦案件程序與服務,以邁向「智能城市」,實現安居樂業之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