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審議通過2020年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
台北市稅捐處說明,本次在兼顧稅制合理的前提下,適度反映民意,並提案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經會議決議調整重點如下:
一、加強保障市民居住權益,就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提高為50%,預估這次的調降受惠戶數約20萬戶。
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房屋比照單一自住房屋折減其房屋稅基50%,公益出租於符合都發局規劃條件亦得比照,預估調降嘉惠戶數約1.7萬戶。
三、因應高齡化社會及行動不便者之生活需求,打造無障礙友善環境,電梯設置需求日益普遍。故除違章建築外之5層樓以下設有電梯將不再加價課徵房屋稅,預估調降受惠戶數約1.7萬戶。
四、現行規定以房地總價在8,000萬元(含車位價)以上,作為高級住宅認定標準之一,考量住屋價格與停車位價格不同,不同坪數大小所需合理停車位數有別,且考量標準高級住宅概念,故本次修正為房屋總面積(不含停車位)在80坪以下者,2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房地總價;超過80坪在160坪以下者,3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超過160坪者,4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其餘超過部分之停車位不計入。
五、近年推動各項公共建設如東西區門戶計畫、社會住宅、優化綠色運輸,帶動周邊經濟。另就捷運、學校、公園、市場等設施眾多,環境優良,生活機能完善路段,以及商業較為熱絡路段,予以調升路段率。部分路段因商業活動漸趨沒落,或原路段率與周邊路段相較偏高,爰予調降。決議合計調升442條路段、調降9條路段,其餘路段維持原標準。預估影響戶數約36.7萬戶。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量能課稅原則,決議維持新標準單價房屋現行緩漲機制。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透過稅基折減50%,盼能減輕更多家庭負擔,以落實「房子是用來住」之理念,透過房屋稅制的合理公平,健全房屋市場,逐步實現居住正義。